學士後跨藝合創音樂學士學位學程 授予學位 中文:藝術學士學位 / 英文:Bachelor of Fine Arts (B.F.A)
本學程依教育部大學校院辦理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審核作業要點辦理,規劃為二學年制課程,畢業最低學分為48學分。含專題製作及實習課程(共180小時)。課程為多重模組設計,包括創作類課程、製作、編曲、錄音課程、經營與行銷類課程、展演類課程、音樂與人文課程等。課程依類別可分為基礎核心能力、進階專業實務、整合應用、特色選修等四大類,修業年限為2年。 |
學士後跨藝合創音樂學士學位學程 授予學位 中文:藝術學士學位 / 英文:Bachelor of Fine Arts (B.F.A)
本學程依教育部大學校院辦理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審核作業要點辦理,規劃為二學年制課程,畢業最低學分為48學分。含專題製作及實習課程(共180小時)。課程為多重模組設計,包括創作類課程、製作、編曲、錄音課程、經營與行銷類課程、展演類課程、音樂與人文課程等。課程依類別可分為基礎核心能力、進階專業實務、整合應用、特色選修等四大類,修業年限為2年。 |